第十回 又行奸天岂逐愿 且入房男不如女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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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曰:

色字头上一把刀,便要百伤也肯了。

刀头滥杀冤魂血,半夜自有人来叫。

却说冠玉自此无一夜不与兰玉、秋花同处共乐,作诗弹琴,然后取酒来吃,行令说笑,好不自在。房中虽然还有两个丫头,俱在后面厢房歇宿,尚隔许多房子,门又反扣,哪里听见?任凭他三人百般狎浪,调笑,厮混,有谁知道?冠玉饮得半酣,将二人左拥右抱,口授而饮,连小姐之三寸金莲也搬起来捏捏摸摸,玩耍一番,兰玉也不拒他,凭他玩弄,任他拥抱,只不肯与公子云雨。冠玉自有秋花降火,倒也美满。

谁想乐极生悲,云峰病已大愈,不再呆于书房调养。一日正午时刻,偶然有事进内,走至冠玉门口,听见里处有人言语,乃从窗眼一望:只见冠玉与秋花搂抱一堆,二人赤裸交合十分亲密,这也怪冠玉恁般胆大。云峰大怒,也不惊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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