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湖上 三十七 农家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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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我自己,自

然愿意同大哥结交,但你是墨家统领,而我是夜星的统领。忘机先是正色道,然后脸上多了一分俏皮,但大哥若与小妹投缘,是不是真正的义结金兰,也不重要,对吗?

荆轲哈哈一笑,又喝下一口美酒,哎,实在是难得遇到一个懂酒,懂音乐,还谈得来的朋友,不过你说的有道理,不跟墨家打交道的时候,就叫我大哥吧。

他平时没什么爱好,就是练武,喝酒,听小曲儿,旷修虽然弹得一手好琴,性格却老成古板,不爱喝酒,陪他喝酒的那群朋友却无人懂音乐,实在恼人。

会遇到的,天下之大,一定有一个既会喝酒,又会弹琴,嫉恶如仇,能陪大哥行侠仗义的人存在。忘机笑笑,倘若真有这么一个人,她也会很感兴趣,放下琴便拿起剑,一文一武完美相融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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